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1-01-12 15:34
2019年10月13日,有「示威者」發起「十八區開花」示威活動,有7名「示威者」涉嫌在葵涌破壞新都會廣場內的優品360,被控刑事損壞罪。當中54歲無業男及18歲男學生今日(12日)於西九龍法院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處無業男子監禁8個月。
被告鄒昇華,報稱從上年8月開始失業。辯方求情時稱,鄒非在計劃後行事,而是在事發當日見到網上號召才行動,犯案時亦沒有特別的裝備及器具,只是徒手犯案。鄒如今亦後悔不已,承諾日後會奉公守法,絕不再犯。
羅官表示,此次事件明顯有計劃、組織,絕非單一事件,而是一連串因政見不同而在不同日期、地點的破壞行動,直指這是只有黑社會或流氓才會做的事。鄒的行為不但破壞了財物,更會使店員及附近的行人,甚至從新聞中看見報道的市民,感到擔心和不安。而鄒雖非組織者,但號召若沒有人響應也不會成事,因此監禁是合適的刑罰,判鄒即時入獄8個月。
至於同案另一被告林天樂,報稱學生,犯案時年僅16歲。辯方求情時指,林在事件中參與程度不高,只是徒手犯案,被捕時亦沒有不合作及掙扎。羅官終將林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更新中心、勞教所及青少年罪犯評核報告,期間林須交由懲教所看管。
案情指,兩名被告於前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5樓店舖優品360內與5名男女,一起損壞屬於彩鷗國際有限公司的財產,在店內以手將貨物掃至地上,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
香港商報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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