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1-01-14 11:34
一名司機于2019年11月為阻止警察將一對被制服的男女帶走,衝撞一名警長,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后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成。裁判官張志偉今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3罪共判處被告監禁7個月。
涉案受襲警長A的防暴警隊員陳智勇早前作供稱,案發當日下午1時許接報到交易廣場平台,看見現場有逾100名黑衣戴口罩的人士聚集破壞,情緒激動,向警方叫囂指罵。其他警員制服2名男女後,陳及同隊10名隊員圍圈保護2人,退向交易廣場1座玻璃門,期間遭黑衣人投擲大量雜物。
穿著灰衣綠長褲、戴黑口罩和眼鏡的被告2次衝前指罵警員,陳遂持警棍上前驅趕被告。期間被告反抗,並欲搶陳手上圓盾,陳警告後揮棍打被告手部。但被告和人群並未散去,被告突然衝向事主警長A面前」,陳認為被告想襲警,上前支援時遭被告打中左胸,數名警員隨後制服被告。
被告張展文,被控於前年11月13日,在中環交易廣場平台襲擊警長A、參與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
香港商報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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