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1-01-15 14:50
一名曾獲頒「花雞繩」的消防員承認于2019年11月在理大衝突中參與非法集結等5罪,今日(15日)上午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4個月。
被告為34歲方志雄,任職消防員近10年。案情指,2019年11月10日大批「示威者」在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範圍集結,警方驅散期間拘捕3人,包括被告、17歲學生林展陶及26歲兼職銀行職員趙皓雋。有警員當時目睹被告手持汽油彈丟棄到路面,被告被捕時激烈反抗,包括打中警員的頭盔面罩、用力把警員撐起。被告其後被搜出身上攜有彈簧刀、無線傳聲器、鎚子、鐵筆、汽油彈。方志雄其後承認非法集結、抗拒警務人員、管有違禁物品、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以及管有無牌無線電通訊器具共5罪。
法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包括手持汽油彈令行為升級,亦嚴重擾亂公眾秩序。被告多位同事呈上求情信讚揚表現,並已經還柙14個月,要與家人分開,亦失去以後服務公眾的機會,決定判監34個月。
至於同案另外2名被告,林展陶承認非法集結罪,判入更生中心;趙皓雋承認非法集結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判28個月。
據悉,方志雄2017年因拯救被困飛鵝山的內地人,而獲頒發「花雞繩」。
至於同案另外2名被告,17歲學生林展陶承認非法集結罪,判入更生中心;26歲兼職銀行職員趙皓雋承認非法集結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判28個月。
香港商報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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