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1-01-15 17:12
前年11月理工大學連續多日爆發「示威」活動,警方拘捕一批「示威者」,242人被控暴動罪,其中2宗共35人的案件今日(15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首案油麻地20人暴動案押後至4月9日再訊,期間眾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20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及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被告張振鴻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油麻地寶靈大廈外,管有汽油、3塊布及4個打火機;被告林煒綸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1枝金屬棒,意圖作任何非法用途。
被告分別為翟耀瑋(18 歲,學生)、陳卓男(20 歲,學生)、陳志遠(20 歲,學生)、鄭文豪(19 歲,學生)、張振鴻(31 歲,保安員)、張婉兒(19 歲,學生)、趙泳姿(19 歲,學生)、周豐德(20 歲,學生)、周家豪(27 歲,室內設計師)、朱梓瑩(20 歲,學生)、鍾凱文(19 歲,學生)、古倩誼(21 歲,文員)、何羚甄(17 歲,學生)、黃沅詩(18 歲,學生)、洪家穎(24 歲,九巴員工)、黎國文(23 歲,銷售員)、林堅信(21 歲,學生)、林煒綸(21 歲,兼職酒保)、李傑思(18 歲,學生)和李浚維(18 歲,學生)。
次案尖沙咀暴動15人案,控方應法官高勁修要求分拆案件,將同意控方舉證片段的10名被告和將爭議片段的餘下5名被告分两案審訊,分別排期至2022年4月22日和14日作預審,2022年7月4日和5月10日開審,預料審訊為期40日和20日,期間眾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15名被告同被控一項暴動罪,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厚福街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暴動。
香港商報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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