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
2021-02-01 09:26
多罪纏身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先後被控欺詐罪及《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早前批准黎以1000萬港元保釋外出,律政司就决定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批出上訴許可隨即下令黎即時還柙。上訴案今開庭審理《國安法》第四十二(二)條保釋原則之正確詮釋,以及李官考慮批准保釋的方法是否出錯。
案件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及司徒敬審理,黎智英的律師團隊包括資深大律師黃繼明及黃佩琪、大律師李少謙及譚俊傑,律政司則派出周天行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高級檢控官張卓勤及檢控官陳穎琛作代表。
若律政司上訴被駁回,保釋决定將被裁定有效,黎智英便能繼續獲准以1000萬港元保釋外出;若律政司上訴得直,保釋决定則會被作廢。
香港商報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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