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
2021-02-05 20:55
政府今日(5日)公布,由本月20日起進一步收緊獲豁免到港檢疫人士,包括機組人員、來港進行貨物裝卸的貨船的換班船員及其他豁免人士的檢測及隔離安排。
具體安排包括:所有抵港機組人員均須接受檢測並於機場或指定地點等候結果;所有在過去21天曾逗留中國以外地區的機組人員,須於檢測完成後於航空公司所安排的機場酒店自我隔離直至下一航班;本地機組人員並欲離開機場範圍,則必須先於指定檢疫酒店自我隔離14天,並抵港第12天進行檢測,方可進入社區,並在其後7天內接受醫學監察,並於抵港第15天及第19或20天進行檢測,方可再次執勤。
所有在過去21天曾逗留中國以外地區來港進行換班的離船貨船船員,須在抵港前72小時內,在獲認可機構進行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並獲陰性病毒檢測結果;離船船員在抵港後進行核酸檢測至得出陰性檢測結果後,方可離船;本地居民除要符合上述條件外,亦須一如其他入境人士於指定候車處,乘搭點對點的交通,前往指定檢疫酒店進行21天強制檢疫。
所有其他豁免人士均須接受檢測並於機場或指定地點等候結果,並於在港期間進行重複病毒檢測。
政府發言人指,政府理解調整後的檢測及隔離安排難免對航空及船務公司的營運、機組人員及船員帶來一定影響。政府會視乎疫情的發展,適時調整有關的安排,在保障公共衞生的前提下,致力維持本港作為國際航空及海運樞紐的地位。
香港商報2021-02-05
香港商報2021-02-05
香港商報2021-02-05
香港商報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