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1-02-09 15:37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嫌收取商人陳婉玉賄款案,前年被判囚9個月,馮永業服刑完畢後提上訴,今日(9日)遭上訴庭駁回其上訴許可申請,維持定罪。
馮永業一方稱,在收取陳婉玉51萬元時不知道她是「港聯航空」董事,會令他在公職上有利益衝突。上訴庭拒絕接納,認為有違常理,是自欺欺人的說法,認同原審法官的裁決,定罪裁決亦穩妥。
上訴庭表示,馮永業自稱不知悉陳婉玉確實身份的說法,是有悖常理,任何合理及正常的人都不可能接納。上訴庭指,馮永業承認認識陳婉玉後,先後在2003年多次相約打網球,並兩度出席一些與航空業務有關的場合。對於馮永業投訴原審法官擅自偏離控方案情,做法剝奪他的抗辯機會,上訴庭認為投訴沒有可爭拗的論點,不予接納。
馮永業被控收取「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元款項,2019年8月在區域法院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監禁9個月。(圖:商台)
香港商報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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