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2021-02-10 16:10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上海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龔道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龔道安喪失政治原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造成嚴重政治危害和惡劣政治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使用公車;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違規將有關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或私營企業報銷、支付;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龔道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龔道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龔道安簡歷
龔道安,男,1964年11月生,漢族,湖南澧縣人,中共黨員,1981年9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專,高級工程師。
曾任湖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重案偵查處處長、行動技術總隊副總隊長、總隊長、經偵總隊總隊長,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長、局長,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上海公安學院院長等職。
香港商報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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