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1-02-11 11:41
一名前海關關員去年被警方在家中搜出一把弩及彈簧鋼棒,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管有違禁武器兩罪,裁判官鄭念慈今日(11日)判處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時聲稱,被告犯案只是因對法律的愚昧,他作為一個「武器癡」,管有涉案物品只為收藏,從來沒有使用或帶出街,希望法庭能格外開恩。
鄭官判刑時指,接納被告管有涉案物品只為觀賞,雖然沒有其使用過的證據,但絕對有機會使用。而除沒有箭配合使用的弩外,其管有的彈簧鋼棒有一定的殺傷力。鄭官直言這類的案件應判處監禁,但社會服務令亦非不能考慮,最後考慮到被告已失去關員工作,對其而言已是重大教訓,加上被告坦白認罪,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35歲被告盧浩然,案發時報稱海關關員,他被控於2020年7月14日,在其位於紅磡愛民邨的住所,無牌管有一把拉力逾6公斤的弩,以及一支彈簧鋼棒。
香港商報2021-02-11
香港商報2021-02-11
香港商報2021-02-11
香港商報2021-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