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1-02-13 22:08
大律師公會早前向立法會就《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提交意見書,憂慮建議修訂的條文,賦權保安局長限制市民出境。保安局今日(13日)表示,批評公會的觀點未能正確反映條文的目的和事實,引起不必要的誤解,感到失望。
發言人稱,草案中擬議的預報旅客資料系統,目的是要求來港航機提供乘客資料,並非離港航機,不會對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有任何影響,政府並會確保系統運作符合《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規定。
局方指,草案建議賦權保安局長可要求運輸工具提供乘客資料,是為了履行香港在《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下的國際責任。《公約》條文要求,航空公司在航機起飛前,須向目的港的出入境管制機關提供所有乘客及機組人員資料,包括歐盟成員國、美加及澳洲等超過90個國家已推行系統。而落實有關規定可加快旅客通關手續,同時加強防範潛在免遣返聲請人抵港。
局方稱,入境事務處正制定預報旅客資料系統的運作詳情,稍後會諮詢持份者意見。待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後,政府會擬備有關附屬法例,之後再提交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審議制定。
香港商報202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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