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配額明確,實際排放審核嚴格,碳排放交易才能有效推進。”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相關負責人26日向記者表示。當天上海的碳排放交易正式啟動。
國家在全國7個省市中推進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目前已開始進入陸續啟動階段。深圳市率先開展了交易,上海在全國率先出台了碳排放地方管理辦法後也啟動了交易,北京市近期也將緊隨其後。相關人士說,碳排放交易是一種制度創新,既利於以市場化途徑實現減排,又利於建設新型要素市場。
配額不應成為“松緊帶”
“上海此次的一個最突出的特點是,對試點企業的配額管理比較明確,一般情況下年度配額基本沒有隨意調整的餘地。”上海環交所總裁林健表示。
根據上海的管理辦法,全市建立碳排放配額總量控制和管理制度,對企業碳排放配額的分配、清繳、交易以及碳排放監測、報告、核查等活動進行規范管理。全市191家來自鋼鐵等工業行業及賓館等非工業行業的企業,率先納入了碳排放配額管理范圍。
全程參與上海試點方案制訂的碳交易專家賓暉說,上海在國內率先制定出台了碳排放核算指南及各試點行業核算方法,科學確定了全市碳排放統一的“度量衡”。在分配方法方面,采用了國際上較為普遍的“曆史排放法”和“基准線法”,並結合上海實際對其進行了深化和完善。上海對工業(電力除外)以及商場、賓館等建築采取曆史排放法,即基於企業曆史排放水平,結合先期減排貢獻確定其碳排放配額;對電力、港口、機場、航空等采用基准線法,即基於其排放效率和實際業務量確定企業年度碳排放配額。
配額不應成為“松緊帶”,應避免出現可隨意調整的空間。相關人士說,歐洲的碳市場目前不太景氣,主要原因是減排力度不夠,配額發得太多。中國的碳市場試點,應吸取這個教訓,配額發放應明確,目的是探索符合中國國情的碳交易市場,降低總體的減排成本,實現減排目標。
透明交易應“罰則明確”
上海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出台的碳排放管理辦法,在全國是一個率先之舉。其中,給人印象最深刻的一點是:罰則明確。有市場人士稱之為“動真格”。
根據相關辦法,上海要求達到一定排放規模的企業每年編制本企業碳排放報告,並由第三方機構對企業提交的碳排放報告進行核查。企業每年按照實際排放量進行清繳,企業配額不足以履行清繳義務的,可以通過交易購買;配額有結餘的,可以在後續年度使用,也可以用於交易。
透明公平的管理和交易,需要明確一系列法律責任。上海規定,納入配額管理的單位如果虛報、瞞報或者拒絕履行報告義務的,將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理抗拒、阻礙第三方機構開展核查工作的,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未按規定履行配額清繳義務的,由相關部門責令履行配額清繳義務,並可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除此之外,違法行為還可記入相關單位的信用信息記錄,並向社會公布,並可取消相關單位享受專項資金支持等資格,新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報告表或者節能評估報告書可不予受理。
碳排放的審核應嚴格,不容存在明顯漏洞。比如,有一個“碳排放監測計劃重大變更及時報告”制度,據業內人士的解讀,就是為了把年度的“邊界”厘清,防止碳審核的混亂,避免出現不透明、不公正的現象。
能源“算著用”才好
“能源,‘算著用’總比‘不算著用’好得多。碳交易,就是用碳基來計算能源的使用。”林健等業內專家對記者說。
實施碳交易,一部分企業肯定會覺得“卡脖子”,但另一部分企業卻會覺得是“松脖子”。通過碳排放權的交易,同一行業的企業之間將會實現利益結構的優化,高出行業排放水平的企業將把利益讓渡給排放水平低的企業,這將是行業結構調整的“有力杠杆”。不同行業之間也能通過利益調整進行結構優化,提升社會經濟的總體發展水平。
一些先進企業,前期實施了大量的技改投入,到一定階段,就可以進行“最優化”選擇:是繼續投資技改,還是從市場購買碳排放權?從新開辟的選擇空間中,企業就可實現“減排成本的最低組合”。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曾在公開場合表示,在國內7個地區開展碳交易試點,目的是在交易機制、交易規則和核算體系等方面進行技術和機制的創新探索,為最終在全國建立統一的碳市場,找到“既適合國情、又簡單適用”的市場體系。
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戰略發展委員會相關人士此前表示,以低碳技術為引導的新興產業發展,不僅為解決氣候變化問題找到了出路,而且成為提振全球經濟發展的新動力。發展低碳經濟、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已成為中國“十二五”經濟發展的重點。
上海此次啟動碳排放交易,明確的路徑是:將節能減排的壓力傳導到企業,促進企業低成本減排,同時推動“碳服務”關聯產業和碳市場的發展,兼顧要素市場建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