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出臺危險廢物汙染防治實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省危險廢物實現動態化、信息化管理,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
《方案》提出,到2015年,基本摸清危險廢物底數,規范化管理水平逐年提高,環境風險顯著降低。
防治危險廢物汙染,《方案》提出實施六大任務。
開展危險廢物基礎調查。建立危險廢物管理基礎數據庫,2013年底前,建立國家、省、市三級危險廢物監管重點源名單,並形成動態更新機制。到2015年,全省已發現的歷史遺留危險廢物全部得到有效處置。
全過程管控危險廢物。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以涉重金屬、醫藥、石油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規范化管理作為重點檢查內容,對確定的省級及以上重點源,市級環保部門每月組織不少於一次檢查,對市級重點源每年不得少於二次。
加快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於2013年底建成並試運行的危險廢物焚燒、填埋等集中處置設施,逾期不能建成並試運行的,將掛牌督辦,各級環保部門應停止該區域內產生危險廢物、且自身不具備處置能力的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
加強涉重金屬危廢無害化利用處置。強化涉鉛、涉汞行業環境監管,開展全省廢鉛蓄電池產生源及流向調查,鼓勵生產或經營企業建立廢鉛蓄電池回收網絡。
推進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開展全省三級以上醫院醫療廢物產生量和流向調查、各設區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收集量和處置方法調查。
加強危險廢物監管體系建設。對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的技術操作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從事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