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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容委:超期临建加油加气站如何处置待定

2014-03-13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3月7日,人民网海南视窗报道了海口市海府路106号的中国石油加油站、加气站在临时建筑报建早已到期被确定是违法建筑后,既没有实施自拆,区城管部门也未进行强拆,至今照常经营(详见《海口中石油加油加气站超期 称政府无权拆除》)。究竟海口市将如何处置这宗违法建筑?3月12日下午,海口市市政市容委作出相应解释。

  据了解,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106号的地块上,分别于2006年、2008年建起一座中石油加油站和中石油加气站。由于两家油气站规划报建是临时建筑,临时建筑的有效期仅为2年,目前已超期使用多年。同时,两家油气站紧邻居民楼,安全隐患也成为居民投诉的焦点。2013年12月2日,海口市美兰区城管局依法向两家油气站的负责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12月22日前自行拆除违建加气站、加油站建筑物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然而时至今日,两家中石油油气站仍照常经营。

  3月6日,美兰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油气站作为特种行业,拆除有一定技术难度,区城管局通过区政府将情况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确定拆除方案,并非不拆。而经营加气站的海口鑫元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也通过递交《关于美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复函》,提出此事起因是土地归属单位想拆除油气站,收回土地开发房地产。该公司负责人还坚称,虽然加气站的临时报建手续已经过期,但海口市政府只有在对该地块建设市政工程或社会公益设施时,才有权拆除。

  3月12日下午,海口市市政市容委执法监督处工作人员介绍,称美兰区城管局将此事情况上报后,市市政市容委认为,虽然政府处置违法建筑,无须关注违建业主的土地问题,但因加油加气站涉及民生,因此决定此事先由土地租赁双方先解决民事问题,再由城管部门征求安监、商务、消防等部门的意见,最后才决定如何处理。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在2013年12月,已经开展了对海口市临时建筑的清查摸底,了解到海口市还有很多类似临时建筑报建到期,或者根本没有报建的诸如加油站、汽车4S店等对经济发展有贡献的违法建筑,目前正在研究这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预计这类建筑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三种处理方式:拆除、转移经营地点、完善手续暂时保留。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实习生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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