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义务教育阶段禁用考试选拔学生、原则上今后不再审批新增特长班或实验班、2016年特长生招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省教育厅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范管理,阳光招生。
我省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小升初要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要控制在10%以下。对存在超大班额的学校要严格控制择校生。学校不得以跨区域招生为名收取择校费。
从今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均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经批准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可进行特长方面测试,不得进行文化课方面考试。义务教育学校要均衡编班,不得划分重点班或快慢班。严禁学生入校后以文化课考试成绩分实验班和特长班。如有违规的,取消实验班、特长班招生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我省将严格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或实验班的招生管理。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义务教育学校或单位不得以特长班或实验班的名义招生。原则上今后不再审批新增特长班或实验班,已经批准的,到2016年特长生招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
同时,各地严禁将“奥数”等培训、竞赛行为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挂钩。凡有此类行为,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严肃查处。不得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名参加学科竞赛,坚决禁止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