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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运行情况

201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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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2013年8月起,我区认真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目前,改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试点运行基本情况

  (一)试点户数大幅增长。截至今年2月,我区共37524户纳税人纳入试点,与2013年8月改革之初相比增加12468户,增加33%,试点纳税人中:一般纳税人3394户,占9%;小规模纳税人34130户,占91%。

  (二)试点行业继续增加。2013年8月1日,我区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同时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今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纳入试点,试点行业进一步增加。其中,交通运输业19648户,占52%;现代服务业17686户,占47%;邮政业190户,占1%。

  (三)纳税申报平稳有序。2014年1-2月,我区纳入试点范围的应申报纳税户共13717户,均按时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纳税申报率100%;累计实现销售额144.5亿元,申报增值税应纳税额4.2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3.4亿元,占81%;小规模纳税人0.8亿元,占19%。分行业看,交通运输业应纳税额3.1亿元,占74%;现代服务业应纳税额1.1亿元,占26%;邮政业应纳税额35万元。今年1-2月我区国税部门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约6万张。

  (四)减税规模稳步增加。营改增试点后,我区试点企业总体实现减税,同时,其下游企业因抵扣增加也普遍减税。2013年我区减税规模0.9亿元。今年1-2月减税规模5亿元。

  二、试点成效逐步显现

  营改增从制度上解决了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问题,促进了社会化分工协作,激发了企业活力,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改革红利进一步得以释放。表现在:

  (一)减轻了产业链税负。营改增试点优化了税制,使增值税抵扣机制得以延伸,不仅打通了服务业内部的抵扣链条,而且打通了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通过市场价格机制使生产、流通、服务等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分享改革红利,减轻了整个产业链的税负,同时避免了重复征税。2013年试点至今,我区减税规模合计5.9亿元,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约40%。

  (二)促进了服务业发展。增值税抵扣机制促进了服务业优化经营模式、加强内部管理、加快设备更新、扩大业务需求、提升议价能力,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服务业占比进一步提升。2013年我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1%;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36.5%,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三)推动了制造业创新。营改增试点后,一方面服务业直接受益,另一方面制造企业开始重新寻找在产业链中的定位,更加专注于提高主业核心竞争力,生产经营更多地通过专业化协作方式进行,推动了服务业从制造业中加速分离。例如,受营改增试点政策带动,我区部分生产企业将广告发布业务更多地外包给专业广告公司。

  (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营改增增强了企业活力,企业转型升级的动力普遍增强:一是推动了设备更新。改革后,试点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因可抵扣进税额,激发企业设备投资积极性,促进了产业升级和生产率提高。2013年,我区111户试点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合计9488万元,申报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额1613万元。二是推动企业加强管理。改革后,为更好地适应税制变化,企业更加注重与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在经营模式、市场营销和生产组织方式等方面做出适应性转变,专业分工进一步细化,促进了企业管理升级。同时,企业主动从产业链构建、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供应商选择等方面,完善企业治理机制,内部管理水平也明显提高。营改增后,我区小规模纳税人积极申请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就是很好的例证。

  三、继续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

  2014年是营改增的攻坚年。营改增试点如何进一步前行备受瞩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要求,以及国务院关于推进营改增试点的工作部署,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电信业、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行业的试点方案,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我区将在国家统一部署下认真落实改革政策,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实习生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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