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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评“绿色企业” 需3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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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时间:2014年8月底前·参评条件:我省境内所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且符合3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6个条件

  近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美丽河南建设,促进全省工业企业强化环境管理、深化污染防治,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省环保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的2014年“绿色企业”评选活动启动了!

  据悉,我省境内所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都可参选,但是参评要求必须符合:3年内无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记录、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经营水平,单位产品能耗、水耗、物耗以及削减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企业环保设施完好,排污口规范,排放各类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环境管理纳入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有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企业环境信用良好,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领取排污许可证,足额交纳排污费;周边居民无针对该企业的重大环境投诉及群体性上访,周围居民和企业员工对企业环保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申报时间的要求是2014年8月底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将辖区内申报省级“绿色企业”的企业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绿色企业”创建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届时,省“绿色企业”创建活动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绿色企业”参评条件和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考核验收。对通过现场考核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并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授予“绿色企业”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实习生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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