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讯】记者路易报道:《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的改革方向,期望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学生考试负担过重等弊端。根据《决定》总结的“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的改革重要经验,教育部确定了本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系统设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试点先行”的路径。目前,教育部正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紧锣密鼓地研究制定和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方案力求充分考虑高考改革的复杂性、周期性和长期性,先试点后推广,以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据此陕西省委、省政府对本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教育厅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2014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今年陕高考将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深化高考‘阳光工程’”等方面进行重点改革。
针对“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陕将出台“扩大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规模和范围、推进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等改革措施。
2014年6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国防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规模由院校年均招生规模的20%扩大到30%。从2015年起,除已列入单独考试试点的6所高职院校外,增加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和部分办学定位明确、招生管理规范的高职院校进行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列入单独考试招生的试点院校,可于高考前,在取得我省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包括统考报名及高职单独招生报名)的考生范围内,由招生院校根据核定的单独招生计划规模,自主组织入学考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进行招生录取。拟录取考生由招生院校在生源院校以及本校公示后,报省招办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同时根据陕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高职院校和一些高职院校的农林、水利、地矿等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专业实施注册入学试点。实施注册入学试点的学校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规模内,对申请本校入学的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社会青年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依据招生院校或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进行录取。录取考生名单经生源所在县(区)和录取院校公示,并报省招办备案后,办理录取手续。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的高职院校向省教育厅提出注册入学试点申请,省教育厅对其办学条件、培养质量、招生就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并予批复。批准实施注册入学的试点高职院校要依据本校招生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等,制定招生录取办法,报省招办审查同意后,向社会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经考试招生机构核实资格、高等职业院校考核公示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后,可由高等职业学校免试录取。
此外,提高农村学生录取比例。今年对专项计划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过去的“三不”政策(即不转户口、不转学校、不转专业)中除了不转学校之外,户口和专业有关政策调整为按照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以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签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针对“阳光工程”将从加强制度建设、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创新信息发布渠道、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