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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同学打成重伤 资溪县5少年均获缓刑

2014-06-23
来源:新法制报

  近日,资溪县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洪某等5名被告人(均为未成年人)有期徒刑1年零11个月,缓刑3年。

  李某是资溪县某中学的学生,去年上半年,李某、洪某等人在学校与黄某等人产生纠纷。2013年6月30日傍晚,黄某等6人发现洪某和李某在一起,仗着人多,黄某让同伴对洪某和李某进行殴打。此时,戴某等3人正好经过此处,看见好友被人殴打,便一起冲上前去帮忙。黄某等6人当即准备逃离现场,没来得及逃走的黄某被洪某等5人按倒在地,拳打脚踢。经鉴定,黄某伤情为重伤。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实习生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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