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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七条措施促大学生就业创业

201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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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增加、高校毕业生开网店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7月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24.7万人,已连续两年创历史新高。为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我省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出台了七条新政,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据悉,从201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持残疾人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享受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我省简化落户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凭《普通高校毕业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资料,到就业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或户籍转移手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将实行公开招聘,招聘信息在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我省现行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规定享受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按有关规定享受依次扣减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实体新招高校毕业生的,以每人每年5200元为定额,按有关规定享受依次扣减税收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我省继续实施就业促进计划。通过提供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转移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大力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离校未就业、到小微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由当地省、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其档案。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利用三年时间,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和经营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等方面,帮助大学生自主创业,提高大学生创业比例。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实习生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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