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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划定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线

2014-08-15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实习记者李欣宇报道:为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与调控,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保证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今年吉林省在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础上,同时发布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五类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

  今年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6%,基准线为12%,下线为4%;农、林、牧、渔业工资增长上线为15%,基准线为11%,增长下线为4%;采矿业工资增长上线为17%,基准线为13%,增长下线为6%;制造业工资增长上线为16%,基准线为12%,增长下线为5%;建筑业工资增长上线为14%,基准线为10%,增长下线为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增长上线为15%,基准线为10%,增长下线为5%。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按基准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占比例较高的企业,应按上线增加职工工资;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可按照工资指导线下线安排增加职工工资;生产经营不正常、经济承受能力不足的企业,若今年不能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责任编辑:劉宇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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