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我市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一类地区875元/月 二类地区805元/月
8月2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从今年9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其中,一类地区由过去的每月735元上调为每月875元,二类地区由过去的每月670元上调为每月805元。
据悉,一类地区包括万州、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二类地区包括梁平、城口、丰都、垫江、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记者 李幸 实习生 王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