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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正式启动"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2014-09-03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记者曹晶晶、实习记者梁君怡报道:近日,河北召开了"先证后照"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就进一步做好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的相关工作作了简要介绍。同时,发布了河北省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监管清单》。

  据介绍,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二是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加强监督管理。自今年3月实施注册资本登记改革以来,河北新登记市场主体实现大幅增长,3-8月份,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32.68万户,同比增长34.33%,平均每天新设市场主体2574户。新登记企业8.99万户,同比增长89.12%,比全国平均增长率高约30个百分点。截至8月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49.6万户,在全国排第10位。"先照后证"改革促进了工商注册便利化,将会带来新一轮市场主体的增长高峰。

  从9月1日起,河北省工商部门正式启动"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在全省全面实施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许可证件。首批列入"先照后证"登记改革事项包括: 煤炭开采审批、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涉及国土、农业、文化、卫生、旅游共11个部门的31项审批,随着这些审批事项由前置改为后置,将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登记限制条件,也将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此外,实行"先照后证",市场主体"宽进"的同时,政府部门将实施"严管",通过采取建立监管清单制度、制定监管实施办法、建设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自律、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等措施,形成审批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市场监管机制。

  河北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完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跟进督导以及继续关注国家"先照后证"改革进展情况等四方面工作。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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