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据兰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消息,从2014年9月3日起,购房人在兰州市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办理网签备案和房屋交易时,不再核查现有住房情况。
据了解,2010年7月7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其中就明确提出了“外地人在兰只能购买一套房”、“本地家庭购房也不得超过两套”的“限购令”。
同年11月5日,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中,又调整为“本地居民家庭(指近郊四区居民家庭)、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均不得超过一套”,同时限定年龄未满18周岁的居民不得在本市买房。这个“加强版”的限购令让兰州成为当时“全国最严限购令”之一的城市。而时下,随着楼市行情的急转直下,这一执行了4年的限购令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