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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试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2014-09-15
来源:辽宁日报

  辽宁省尝试把开办企业前需要办理的“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成“一证”,以此简化审批手续,为创办企业提供方便。

  9月14日,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在全国范围率先试点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将在沈阳、鞍山、朝阳3市先行开展,今年12月底前在各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部分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试行,明年3月在全省全面推开。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变了原有的审批流程和模式。在旧有模式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分别向工商、质监、国税、地税4个部门进行申请登记并分别递交材料,然后才能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后,申请人只需按要求向工商局一家递交材料即可。原来由申请人分别办理的手续,则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4部门审批联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领到的是加载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这两个信息的营业执照,原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将不再核发。

  辽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张万强表示,作为提升我省经济主体活力的举措之一,“三证合一”的推行意义重大。他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第一条就提到了要着力激发市场活力,我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既是对国家振兴东北战略的积极回应,也是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简化准入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推进登记制度便利化,将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此外,‘三证合一’还将进一步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降低创业者门槛。”

  另据了解,此次改革除了“三证合一”外,还包括简化申请材料和审查环节、改革年检制度和有效期限制度、暂停涉企收费、加快集中审批进程等多项内容。

[责任编辑: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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