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财政厅近日发布《湖南省培育扶持万户家庭农场实施方案》,对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按每亩耕地连续三年每年1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据湖南省农委政策法规处处长严德荣介绍,湖南省将从今年开始,分三年时间在全省培育扶持一万户种植粮食为主的家庭农场。扶持计划为,初步安排今年3000户、2015年4000户、2016年3000户。
《方案》规定,家庭农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能申请补贴: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耕地面积在100亩到200亩之间,从事粮食生产,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双季稻区必须种植双季稻,投保水稻种植保险。另外,要求生产经营稳定,土地流转期较长,新流转的土地合同期限不少于7年。由大户改造为家庭农场的,剩余流转期限不少于5年。集中连片的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家庭农场耕地面积的70%。
《方案》还对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和生产工具进行了规定。要求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实行标准化生产,同时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农业机械,或与农机合作社签订农机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