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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停车咪表今起正式“退市”

2014-10-20
来源:楚天金报

  咪表和咪表卡将逐渐退出市场

  楚天金报讯 文图/本报记者彭岚

  2001年,为规范路面停车秩序,武汉引进停车咪表系统。驾驶员停车后可按照自己所停车位,用购买的IC卡直接刷卡计费。2011年,武汉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对武汉市路面停车接手管理,按照计划,街头停车咪表有三年“过渡期”(2011年10月19日-2014年10月19日),之后将“退市”。

  今日,停车咪表“退市”时间已到,武汉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对楚天金报记者透露,该中心本周内将公布咪表卡退费的相关细则。

  ■起因

  原有停车公司退出市场

  “咪表”的称呼源于香港,使用“咪表”是为了提示车主在占用道路停放车辆时,应有时间观念和缴费意识,以减少机动车对道路的占用时间和空间。2001年7月,武汉在街头开始设置停车咪表。作为使用IC卡电子货币的计时收费终端,驾驶员停车后可用IC卡直接刷卡计费。随着咪表陆续在三镇街头落地,办理停车咪表IC卡的用户一度达到了4万多人。

  到了2011年10月,原有的停车运营公司退出市场,由武汉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接手,该中心此前曾公开承诺,持有原停车公司发行咪表停车IC卡的用户,还可在武汉市继续使用三年,即使用期到2014年10月19日。

  ■尴尬

  多地段停车咪表成摆设

  可是,说好的正常使用并非那么顺利。据记者了解,在过渡期的三年里,不少买了咪表卡的车主都在埋怨,有卡不能刷。今年6月至9月期间,记者多次到中南路、水果湖、万松园等几个以前咪表使用率较高的热门路段进行了探访。

  汉口万松园路一带紧邻武广商圈,在这条街上就安装了不少咪表。今年6月,记者开车前往该路段,在一蛋糕店对面的车位刚刚停车入位后,一名身穿蓝色工作服的收费员就走过来敲了敲玻璃,问“要停多久”,称“需要先交费再停车”。记者询问咪表卡是否能用?该女收费员说:“你自己试试看吧。”

  随后,记者走到路边的咪表旁,发现咪表的“正脸”已经转了方向,且落满了灰尘。记者在刷卡区反复使用咪表卡,却毫无反应。“师傅,这没电可怎么办啊?”记者得到的回答是“那就只有交钱了”。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水果湖沿线、中北路、中南路等多个路段。

  家住武昌的曾先生,曾购买了一张100元的咪表卡,曾先生说,当时办卡的收费员称,卡里有钱是可以退的,但是要等着统一退费,而且最好能有当时的发票。“我能够还留着卡就不错了,到处都用不了,退费还要提供发票?那我是无论如何都拿不出来的。”记者了解到,像曾先生这样的车主有不少。

  ■措施

  将设点为持卡车主退费

  “照常理来说,有发票持卡退费肯定最正规,但是结合实际情况,时间跨度太长,确实对车主退费增加了难度。”昨日,武汉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实际退费细则中,也专门考虑到了这一点,将酌情处理。但最基础的要求是:一定要有卡。

  据该负责人昨日向记者透露,在接手管理道路停车工作后,中心也曾多次收到咪表不能用、咪表卡不能刷的投诉。他们也曾与之前的管理公司多次沟通,并维修了部分咪表,但收效甚微。从今年年初起,针对退费这个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中心就与之前的管理公司积极沟通,对咪表点位、办卡数量以及卡内金额进行了摸底,结果显示,目前还有近万张咪表卡在车主手中,卡内均有余额。“本周内,我们会针对此次退费发布相关的细则。”该负责人表示,前任公司遗留的交接问题还有不少,尤其是涉及收费项目的,他们将全力配合做好此次退费工作。目前已知的是,中心将在汉口万松园路等地方设置退费点,车主可持卡前往,并根据系统显示的卡内余额予以办理退费手续。

  此外,针对咪表能否继续用的问题,该负责人说,此次停车咪表“退市”是彻底的退出,江城街头的咪表将被陆续拆除。今后停车计费,不论是刷卡还是现金,都会有收费人员通过手持POS机计时计费。

  ■声音

  对公共服务供应商应加强监管

  针对江城停车咪表的命运,昨日,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陈世香给出了自己的分析和观点。他认为,道路停车是一种准公共服务。而上述事件应分为两方面分析,一方面是“过渡期”的管理角色缺失,另一方面则是退卡退费体现的权益保障。

  陈世香认为,既然存在“过渡期”,就是希望在新旧服务主体交接时,能够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完成交接过程。而在过渡期内,前任的管理公司应对之前购卡的用户负责,保证“过渡期”内的用户权益。但实际情况看来并不理想。而此间用户遭遇“有卡无处用”的尴尬,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监管部门的角色缺失。另外,作为新的服务主体,道路停车中心应主动协助解决此类问题,以保障咪表卡用户的权益,退卡退费,是一种保障方式的体现。

  陈世香表示,公共服务决策执行、服务的最终对象,都是广大民众。因此,政府部门在制定相关公共服务决策时,应充分尊重民意,经过严谨论证,通过立法形式将决策规范化。这些决策是需要多部门共同协商通过并合作执行的,而不是仅仅依靠个人和少数人的判断来施行。在发生服务主体更迭时,首要考虑的是保障民众权益,减少对民众带来的影响。在决策执行的全程,都应有监管的动作存在。至少让民众在消费公共服务的同时,也能买个安心。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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