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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下月實施

2014-10-3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記者李欣宇報道:從11月1日起,吉林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正式實施。新政對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年限進行了調整,由現行的繳存一年,下調為6個月,即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即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對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第3套及3套以上住房的職工家庭,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單職工繳存公積金的家庭,申請貸款最高限額提至40萬元,雙職工繳存公積金的家庭,申請貸款最高限額提至60萬元;上調存量房貸款比例,由現行的不超過房屋評估總價60%上調至70%,與新房貸款比例相同。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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