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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發布公積金異地轉入流程

20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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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陳珂)此前在外地工作時交過公積金,現在又到武漢發展,如果要買房,那些公積金怎么用?武漢近日正式發布公積金異地轉入規范流程,即日起,只需三步即可完成異地轉入。如果在外地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一經轉入武漢,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根據武漢市公積金中心發布的流程,首先,職工本人或武漢調入單位經辦員,持身份證和調入單位審核蓋章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異地轉入申請》,到武漢任一公積金營業廳登記,開具《異地轉入聯系函》,有效期3個月。

  隨后,職工憑《異地轉入聯系函》,由本人回到轉出地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資金轉移手續。最后一步,公積金辦理銀行,收到劃入本行“異地轉入專戶”資金,再依據相關憑證,將轉入資金記賬到職工個人賬戶。

  此前,職工在回到武漢工作后,必須在漢重新繳滿6個月公積金,才能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現在,職工只要此前在外地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把公積金轉入武漢,即可在漢辦理還商貸或貸款等業務。

  對于外界關注的公積金全國范圍內“異地互認”,記者從武漢市公積金中心了解到,目前在武漢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到湖北省內其他城市買房,可提取武漢的公積金還商貸。但全國范圍內的“異地互認”,仍需等待住建部進一步明確操作細則。也就是說,在武漢繳納公積金的職工,截至目前,還不能貸款去外地購房,在其他城市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如果不把公積金轉入武漢,也不能直接在武漢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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