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龍華、通訊員王芳、湯慧芹、實習生鄒亞琴、王霜)記者從省衛生計生委獲悉,近日由湖北省衛計委會同司法廳、財政廳、保監局聯合出臺的《湖北省推進醫療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到2015年底前,全省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達到100%,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達到90%以上。
醫療責任保險是對醫療機構依法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依合同約定進行賠付的保險,有利于患方及時得到經濟補償,預防和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保障正常的醫療秩序。
近年來全國多地接連發生暴力傷醫、擾亂醫療秩序的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為此,我省《方案》規定,湖北省衛生計生委將負責招標保險經紀公司,并委托其在各市州開展醫療責任保險統保工作。同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將醫療責任保險投保情況納入醫改、“平安醫院”考核體系,并作為醫療機構醫療質量安全和等級評審工作的考核內容。保監部門要加強對保險公司的監管,指導保險公司進一步完善醫療責任保險合同、條款,科學合理厘定醫療責任保險費率,增強醫療責任保險產品的吸引力和適應性。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公司要定期開展案例分析,根據風險狀況進行保費浮動調整,開發有針對性的保險產品,滿足醫療機構多樣化、多層次的保險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