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曹晶晶、實習記者梁君怡報導:近日,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關於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將在地方積極性高、配套政策具備的河北、寧夏、安徽、山西、甘肅、青海等6省區開展首批光伏試點,實施“光伏扶貧”工程,首批專案爭取在年底前批復實施。
據悉,該工程將持續6年時間,主要包括兩項內容。一是實施分散式光伏扶貧,支援片區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下簡稱貧困縣)內已建檔立卡貧困戶安裝分散式光伏發電系統,增加貧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二是片區縣和貧困縣因地制宜開展光伏農業扶貧,利用貧困地區荒山荒坡、農業大棚或設施農業等建設光伏電站,使貧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未來,戶用光伏系統及光伏電站資訊均將建冊立戶、建立資訊化系統。
河北省將優先支持用電量較大、電網接入和消納條件較好的地區作為優先扶貧物件。按照《方案》要求,將統籌扶貧政策、分散式光伏政策及相關稅收、價格、金融及電網服務政策,通過市場機制開展光伏扶貧工程建設,同時鼓勵企業通過捐資或捐贈設備等方式,積極參與光伏扶貧行動,協力解決分散式光伏發電設備及資金問題。
目前,河北省正在以縣為單位摸清貧困縣以及需要扶貧貧困戶的具體情況,包括貧困縣區產業經濟、人口、能源、電力發展現狀,特困戶屋頂、荒山荒坡及土地資源利用條件,初步確定具備條件的戶用光伏發電系統或村級光伏電站場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