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邢宝华天津报道:昨天,天津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孙春兰主持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赵乐际受中央委派,宣布中央关於天津市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孙春兰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黄兴国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职务。赵乐际指,是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發,根据工作需要和天津市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孙春兰表示,两年时间太短,即将离别之际,心裏充满了依依不捨之情。她动情地说,我虽然离开天津,依然会用天津的城市精神,天津人民的优秀品质激励自己,关注天津,心繫天津。她表示,现在的天津,机遇政策叠加,红利充分释放,活力正在展现,可以说是干事创业的大好时机。她相信,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黨中央英明领导下,黄兴国会继续帶领一班人,努力奋鬥,天津会有一个新的發展,大的發展。
她亦表示在新的岗位上,会一如既往对黨忠诚,乾净干事,勇於担当。
黄兴国代理天津市委书记
黄兴国则表示,中央决定由我代理市委书记,这是中央对我的信任,我深感责任重大。我将努力担负起代理市委书记责任,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黨中央领导下,紧紧依靠市委常委会的集体领导和市级各套班子成员,依靠老同志老前辈的全力支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虚心学习,接力奋鬥。2003年11月,黄兴国由宁波市委书记任上赴津工作,至今已11个年头;5年副市长、6年市长生涯,令他对天津工作特别熟悉。
附:孙春兰简历
孙春兰,女,汉族,1950年5月生,河北饶阳人,1969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
1965-1969年 辽宁省鞍山工业技术学校机械专业学习
1969-1974年 辽宁省鞍山钟表厂工人、车间党支部委员、厂团委负责人、党委委员
1974-1975年 辽宁省鞍山市一轻局党委常委、团委书记
1975-1977年 辽宁省鞍山市轻纺工业局党委常委、团委书记
1977-1979年 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常委
1979-1980年 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常委、政治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1980-1985年 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副厂长(其间:1981-1984年辽宁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
1985-1986年 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
(1986.02-1986.11主持党委工作)
1986-1988年 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书记
1988-1991年 辽宁省鞍山市妇联主任
1991-1993年 辽宁省总工会副主席
(1989-1991年辽宁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1992-1993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3-1994年 辽宁省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1994-1995年 辽宁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1995-1997年 辽宁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1992-1995年辽宁大学决策管理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1997-2001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01-2001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大连市委书记
2001-2005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大连市委书记
(2000-2003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5-2009年 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9-2010年 福建省委书记
2010-2012年 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 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至2014年12月),福建省委书记(至2012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至2013年2月)
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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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国简历
黄兴国,男,汉族,1954年10月生,浙江象山人,1973年9月入党,1972年11月参加工作,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现任十八届中央委员,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
1972.11——1973.11 浙江省象山县晓塘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3.11——1976.11 共青团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
1976.11——1982.12 浙江省象山县金星公社党委书记(其间:1980.11——1982.10 浙江省委党校干部专修科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专业学习)
1982.12——1984.01 浙江省象山县委宣传部部长
1984.01——1985.09 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
1985.09——1989.07 浙江省象山县委书记
1989.07——1990.09 浙江省台州地委副书记
1990.09——1994.09 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
1994.09——1996.08 浙江省台州市委书记(其间:1995.09——1996.07 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8——1998.01 浙江省政府秘书长
1998.01——1998.11 浙江省副省长(1995.09——1998.07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8.11——2003.11 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2003.11——2007.06 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1.09——2004.08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7.06——2007.12 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7.12——2008.01 天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8.01——2014.12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4.12—— 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
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