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曹晶晶報道:日前,河北省國稅局、地稅局聯合發出《致河北省“走出去”企業的一封信》,廣泛告知可以享受的稅收服務和稅收協定解釋、稅收抵免政策等,提請企業對照內容,充分用足用好政策。
目前,河北省“走出去”企業已有300多家,遍布五大洲。鋼鐵、平板玻璃等支柱產業,在產能過剩、成本增加的雙重壓力下,向成本更低國家和地區轉移已勢在必行。針對“走出去”企業和個人對境外稅收政策不夠了解的情況,省國稅局、地稅局及時宣講相關涉稅政策,對規模較大、有行業代表性、境外業務較多,特別是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投資較多的企業,深入研究企業在投資目的地國家或地區面臨的稅收問題和需要獲得的稅收支持,開展專題調研,為其提供重點投資國稅收法律咨詢服務。
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涉及面較廣。政策規定,中國居民企業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額在中國應納稅額中可以抵免。同時,境外企業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潤繳納的外國所得稅額中由中國居民企業就該項分得的股息性質的所得間接負擔的部分,在中國的應納稅額中可以抵免。另外,中國居民企業以機器、設備向境外投資或對外承包工程,在出口退稅上也有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如果你的公司注冊在境外,而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可選擇被認定為中國居民企業的境外注冊中資控股企業,稅務部門將提供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居民身份認定相關政策指導。在為“走出去”企業服務方面,將做好《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開具工作,使企業能夠在投資目的地國家或地區及時享受到有關稅收協定(安排)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