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江西 > 本地新闻

江西進一步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

2015-04-02
来源:江西日報

  本報訊 (記者邱玥)4月1日,記者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江西省正式印發《江西省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辦法》,該辦法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減少加分分值”原則,從今年1月1日起,考生獲得的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的獎項、名次、稱號均取消加分;在此之前獲得的,仍保留加分資格,最多能在應屆高考時加5分。

  取消的高考加分資格具體為: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包括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六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六名和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包括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

  2015年1月1日之前獲得上述獎項、名次、稱號的應屆畢業考生,在應屆畢業年份參加普通高考可加5分。其中,體育優惠加分項目限定在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跆拳道、網球等10項,由省體育部門重新對二級運動員資質進行復核,且須經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體育專業復試合格,方可獲得加分資格。

  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可加20分;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經省政府批準的民族鄉和按照法定程序批準且經省有關部門向社會公示的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可加5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加5分。

  辦法規定,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的資格,可依照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责任编辑:蒋璐 ]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点击排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