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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投資類企業管理暫行辦法》6月1日起實施

2015-05-3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記者陳宏巖 實習記者王嬌嬌報道:5月26日,記者在《甘肅省投資類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4月20日,甘肅省政府第7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辦法》,并以第116號政府令予以發布,將于6月1日起實施,省工商局副局長候中甲出席會議并發言。

  候中甲指出,去年下半年全國多地發生投資公司非法集資和“跑路”事件,甘肅省也有部分地區的多個投資公司“跑路”,涉嫌非法集資,給涉事群眾造成很大損失,也給全省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了隱患,為此,甘肅省工商局組織開展了為期4個月的集中清查整頓行為,堅持把集中清查和整治規范結合起來,邊清查邊整治,邊整治邊規范,有效打擊了違法經營,切實保護了合法經營。

  候中甲介紹,起草這個《辦法》,主要引用了《公司法》、《廣告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授權和管理條款,既有時間基礎,也有很強的針對性,《辦法》共18條,重點明確了投資企業的概念、投資類企業的名稱和經營范圍、投資類企業的義務和責任、各級政府和各相關部門的職責、非法集資行為的認定和出發等內容,這一規章的制定出臺,是省政府打擊非法集資行為的重要舉措,對于加強投資類企業風險防范和監督管理,促進投資類企業規范有序健康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责任编辑:李曉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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