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財政局日前發布的2015年預算調整方案報告顯示,今年財政部核定的北京市第一批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額度為503億元,其中一般債券402億元,專項債券101億元,兩種債券將分別納入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
據了解,2015年北京到期債務737.5億元,其中一般債務199.7億元,專項債務537.8億元。根據市區政府債務到期情況,北京計劃安排市級置換一般債券額度172.8億元,其余330.2億元轉貸給區縣。
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是穩增長、防風險的重要舉措。置換債券可以有效降低地方政府舉債成本和全社會融資成本。據測算,每發行1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可為地方每年節省利息支出約5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