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報報道 記者 陳太平 李張念
“全市各級黨組織將強化政治意識,牢牢把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各司其職,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在常德市2015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情況匯報會上,市委書記王群向省委表明了常德市委推動“兩個責任”落地生根的堅定決心。
2015年,常德市委、市紀委認真落實中央、中紀委、省委、省紀委部署,圍繞年初確定的工作目標,充分發揮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作用,致力形成分解責任、傳導壓力、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雙劍”合璧正黨風,著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態。
旗幟鮮明 牽住主體責任“牛鼻子”
2015年,常德市委常委會議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2次,對全市反腐倡廉建設工作進行了全面調度部署。
王群堅持以上率下,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職責,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多次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將規矩牢記心里、責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中。市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堅持示范帶動,嚴格遵守黨紀條規,切實落實“一崗雙責”,主動承擔起對分管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主動研判、監督管理等職責。
強化責任界定。市委專門制定出臺《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組成人員、任務分工的通知》《2015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實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對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進行了界定,對黨委主體責任的具體內涵和任務要求進行了明確。
強化制度保障。專門建立落實“兩個責任”情況報告、述責述廉、責任清單、簽字背書、檢查考核等系列配套制度,構建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主體責任體系。市委書記與各區縣(市)委書記、市直單位“一把手”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對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謀劃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推進作風建設、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制約監督、選人用人等九個方面的責任進行了明確。
強化責任傳導。各區縣(市)、市直各部門單位、市屬國有企業均細化制定了落實“兩個責任”的實施細則,進行了責任分解,制定了責權明晰的主體責任清單,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和個人承諾書,每半年報告一次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形成了全市上下一盤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黨風廉政建設格局。
強化教育監督。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3次集中學習習總書記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組織觀看《暴風雨中的懺悔》、省交通廳系列腐敗案等警示教育片,利用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機會,要求領導班子成員帶頭講黨課,讓各級黨委負責人對履行主體責任的觀念內化于心、外化于形。
深化“三轉” 耕好執紀監督“責任田”
深化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是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也是是種好執紀監督“責任田”的重要保證。
轉職能,聚焦主業。在全省率先推進市紀委派駐機構改革,首批對36家市直單位派駐紀檢組,由市紀委直接領導并實行人、財、物、事一體化管理。同時,指導縣級紀委完成內設機構調整,各區縣(市)紀委監督執紀人員均達到60%以上。繼續深化內設機構調整,配齊配強監督檢查一線干部,從事執紀監督業務的內設機構占機構總數的68%,從事執紀監督人員占人員總數的62%。
轉方式,強化監督。2015年,全市立案1283件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330人,移送司法機關26人。針對收送節禮、公款大吃大喝、濫發補貼、不作為亂作為等9類突出問題,建立市縣聯動交叉互查機制,緊盯重要節點和時段開展明察暗訪和“點穴”式專項檢查,去年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69起,處理24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1人。
針對基層“雁過拔毛”式腐敗和“小官大貪”的問題,重點開展扶貧開發、征地拆遷、移民安置、救助救濟、教育收費等12個方面的專項整治,去年共查處涉農資金分配管理使用中的違紀違規問題42個,涉及違規資金3.3億元,處理處分209人。針對重大貪腐案件、失職瀆職案件,市紀委改進紀律審查方式,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快查快結,查處了桃源縣原副書記唐智勇、常德經開區原副調研員李振華、市道路運管處原主任曾文波、市環衛處原主任高用忠、石門縣民政局原局長李鋼等嚴重違紀違法案。
轉作風,加強自身監督。律人必先律已。市紀委出臺《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細則》,制定紀檢監察干部信訪舉報受理調查處理辦法,修訂完善市紀委“十個不準”紀律要求,為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量身定制了具體可操作的規定。通過全面摸底后建立紀檢監察干部電子臺賬,并組織黨風政風監督員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實現了對全市1400多名紀檢監察干部動態監督和常態監管,對督查中發現的紀檢監察干部違紀問題線索進行了認真調查,嚴肅查處了漢壽縣紀委違規辦案、石門縣紀委原第三紀工委書記王恩川違規賑酒、鼎城區教育局原紀委書記匡永工作失職等一批執紀違紀案件,及時凈化了紀檢干部隊伍。
“嚴”字當頭 用好責任追究“撒手锏”
2015年4月21日,在常德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工作會議上,市委書記王群強調:“開會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各級黨委、紀委要把嚴格責任追究作為推動“兩個責任”落實的“撒手锏”,動真碰硬,實抓嚴管,有責必履,失責必問。”
2015年是“責任追究年”,全市進一步加大了問責力度,對履行責任不力、出現重大問題的,嚴格實行“一案三查”:一查當事人違紀責任,二查黨委主體責任,三查紀委監督責任,進一步建立健全責任追究的制度體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機制。
在對武陵區惠家坪社區主任胡凱“妨害社會管理秩序”一案的查處中,對該社區黨總支書記湯長英、黨總支副書記兼紀檢委員黃丹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一并予以了查處。其中,胡凱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湯長英、黃丹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在對漢壽縣疾控中心“變相公款支付、接受業務單位資助組織鄉鎮防疫專干到泰國旅游”一案的查處中,免疫規劃科主任郭建群直接參與并對此問題負有主要責任,縣疾控中心黨支部書記、主任曾毅山和副主任梁菊祥雖未直接參與,但在此過程中“兩個責任”落實不力。上述3人分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成旅游相關費用由個人承擔。
2015年,全市追究主體責任42人,追究監督責任17人,釋放了“有責必部、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