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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考綜合改革2018年啟動 不分文理科

2016-04-13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記者 張宇報道:4月12日,湖南從2018年正式啟動高考綜合改革,到2021年全面到位,考生高考總成績將由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數、外3門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門成績組成,不分文理科。今天上午,湖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湖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有關情況。

  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省委教育工委委員葛建中介紹全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情況,省教育廳學生處處長熊俊鈞、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處長王玲、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處長成俊杰出席新聞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新聞發布會由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處處長姚偉紅主持。

  葛建中在會上透露,最近出臺的《湖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圍繞考試招生制度各個關鍵環節,從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各個領域,對湖南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進行了全面部署,確定了5個方面12項改革內容。

  一是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貫徹實施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和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破解擇校難題。推進九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深入實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制、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制度,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等。

  二是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引導學校全面執行課程計劃,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增加考試的選擇性,減輕學生負擔,為學生個性發展奠定基礎。完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基礎上,提高高職院校選拔人才的針對性和科學性。

  三是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政策,構建合理規范的高考招生激勵機制,糾正高考加分的過度功利化傾向。規范高校自主招生,確保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學生進入高校學習。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加強高校招生自主自律,杜絕招生違規行為的發生。改進錄取方式,進一步優化平行志愿投檔方式,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錄取批次。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等。

  四是改革監督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擴大招生信息公開范圍,接受社會監督。強化制度保障,加強各類招生考試安全管理,健全各有關部門協作機制。依據國家考試招生違規處理辦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等,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等。

  五是適時啟動高考綜合改革。探索高校招生錄取和高中學習相關聯的辦法,更好地推進素質教育,增加學生的選擇性,分散學生的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高考綜合改革的主要任務是,構建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機制(即“兩依據、一參考”)。

  省教育廳學生處處長熊俊鈞在會上表示,高考綜合改革是這一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最受社會關注的內容,這次改革的重點有兩個方面:一是改革考試科目。考生高考總成績將由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數、外3門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門成績組成,不分文理科。全國統考的語、數、外3門科目采用全國卷考試、分值不變。其中,外語科目將為考生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考生可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由省里組織統考,學生從理、化、生、政、史、地6門課程中自主選擇3門參考并計入高考總分。二是構建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機制。各高校依據考生語、數、外全國統考成績和自主選擇的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擇優錄取學生。

  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湖南將于2018年正式啟動高考綜合改革,即從2018年進入高中一年級的學生開始實施,到2021年高考時按新的高考制度錄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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