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黃慶松 報道:5月19日,記者從貴州省公安廳獲悉:貴陽市經偵支隊五大隊破獲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涉案假冒注冊商標商品金額達52328.5元,目前該案件被移送至貴陽市檢察院起訴,且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立案并公開開庭進行了審判。
據了解,2014年11月,貴陽市經偵支隊五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發現貴陽市南明區有大量的假冒國際知名品牌調味品、醬油等在市場流通。接到線索后,貴陽市經偵支隊立即上報貴州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并聯系貴陽市工商局、食藥監局等行政部門,組成聯合專案組。在經過近2個月的前期偵察后,專案組初步查明在貴陽市南明區富源路物流倉庫、南明區青云路、神奇路附近等三個門店、倉庫均有假冒調味品出現。
2015年1月8日,在確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法、王某財基本情況后,專案組決定分為兩個小組并確定抓捕方案,以貴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為主,市工商局為成員的專案組分別在南明區二戈寨租賃倉庫、青云路貴陽子廷貿易有限公司銷售門店內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法和王某財抓獲。同時,在生產、銷售的門店內查獲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的“龜甲萬”醬油共計257瓶,“地捫”玉米粒罐頭4611罐、“地捫”菠蘿水果罐頭820罐、“地捫”派雜果罐頭978罐以及印有相應注冊商標的標貼、醬油瓶蓋和包裝箱若干及假冒注冊商標標識、制假工具一批。
經依法偵察,自2013年以來,犯罪嫌疑人王某法、王某財開始陸續向外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并通過將多種品牌的國內食物添加劑或者食物進行重新貼牌,冒充國外知名品牌對外銷售,王某財和王某法對假冒注冊商標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截至目前,該案件于2016年3月16日公開開庭進行審判。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法、王某犯財假冒注冊商標罪,罪名成立,判處被告人王某財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0元;判處被告人王某法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