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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首批下放27项行政审批职权

2016-09-04
来源:香港商报

  沈陽市首批下放27項行政審批職權

  ——加快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

  【香港商報訊】記者王麗艷報道:近日,沈陽市政府網對外發布了《沈陽市加快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若干政策措施》,賦予沈陽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相應市級行政審批職能,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期五年。

  據了解,首批下放示范區的行政審批職權共27項。涉及市教育局、市環保局、市房產局、市衛計委、市行政審批局、市工商局、市食藥監局等多個部門。

  具體包括:高中教育(含職業類)民辦學校審批權限,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撤并、設立審批權限,天然氣加氣站項目(母站項目環評審批權),戶外廣告(LED屏)審批權限,臨時占道經營管理權限,臨時挖掘施工審批權限,商業特許經營備案權限,床位在100張以下或不設床的其他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權限,醫師執業注冊及變更、授權發證權限,《食品經營許可證》審批權限,物業服務企業履約保證金管理權限,供熱企業履約保證金管理權限等等。

  此外,示范區實行“無費區”管理。除資源類、補償類收費外,示范區內免征涉及企業的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在控制機構與人員編制、領導職數不突破總量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內部機構和崗位設置。

  同時,設立示范區專項基金,用于支持重大關鍵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化及新興產業發展。并將示范區作為人才改革管理試驗區。

[责任编辑:邓煜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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