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從黑龍江省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獲悉,該省砍掉無謂證明事項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首批取消和規范37項證明事項。
據悉,今年4月初,針對黑龍江省人大代表提交的《關于基層社區居委會萬能章問題的建議》等“奇葩證明”問題,黑龍江省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先後兩次深入肇東市街道社區、齊齊哈爾市所屬縣(區)進行調研,了解基層出具的證明和手續情況。根據調研掌握的情況,印發了《關于對全省鄉鎮、街道、社區出具的證明手續情況進行調查統計的通知》(黑政轉辦發〔2016〕6號),組織各地進行全面調查和梳理由鄉鎮、街道、社區出具的證明和手續的具體情況並認真論證,提出是否需要出具該證明和手續的意見。5月中旬開始,對全省各地上報的9000余項證明和手續進行整理分類,逐項研究分析,將名稱、功能相同、相近的證明和手續統一名稱,共統計出證明事項283項、手續事項308項,基層認為不應出具的證明事項194項、手續事項141項。7月下旬,組織54家相關的中、省直單位對283項證明和308項手續依照法律法規提出清理意見。
9月初,在各相關單位意見一致取消的證明事項中研究篩選出與基層群眾辦事關聯度較高的37項,作為第一批擬取消和規范的證明事項。9月底,經黑龍江省政府領導簽批發文,向社會公布第一批清理結果。
第一批取消和規范的37項證明分為四類:
一是直接取消的。黑龍江全省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中介及社會組織等,不再要求基層群眾出具的6項證明:合葬證明、意外傷害證明、未婚未育證明、未婚初育證明、未婚同居證明、未生育證明。
二是基層群眾能夠提供各類身份證、戶口、營業執照、醫保卡、銀行存折等有效證件或有關材料的,不再要求其出具的14項證明:查閱檔案證明、領取高齡補貼證明、服刑證明、年齡證明、高齡證明、80歲至90歲老人證明、退伍軍人證明、退休證明、癌症證明、疾病證明、就醫證明、戒毒證明、流動人口證明、殘疾人代步車證明。
三是各級政府部門能夠通過信息共享、實地走訪、調查了解等辦法獲得相關信息,滿足辦事條件的,不再要求基層群眾出具的12項證明:無償還能力證明、“三無”人員(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義務人或法定撫養義務人喪失勞動能力而無力撫養的公民)證明、不危害社會證明、地址證明、房屋位置證明、房屋無房照證明、商戶位置證明、未動遷證明、未收養證明、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證明、無劣跡證明、無交通違章記錄證明。
四是凡丟失各類證件、卡(折)、票據等,應由原出具單位補辦,基層群眾無需再出具的5項證明:房產證丟失證明、身份證丟失證明、戶口簿丟失證明、涉稅等發票丟失證明、證件、票據等其他方面丟失證明。
目前,黑龍江省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正繼續進行清理,力爭年底前再取消和規范一批無謂的證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