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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全面對接珠三角城市群

2017-02-18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歐陽萍報道:記者17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海南省三省(區)聯合在廣西南寧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粵桂瓊三省(區)將實施《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圍繞打造面向東盟、服務“三南”(西南中南華南)、建設宜居宜業的藍色海灣城市群。

  據悉,2017年1月20日,國務院批複了《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2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了《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規劃期為2017—2020年,展望到2030年,成為指導今後一個時期北部灣城市群發展的宏觀性、戰略性行動綱領。北部灣城市群規劃範圍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廣東省湛江市、茂名市、陽江市和海南省海口市、儋州市、東方市、澄邁縣、臨高縣、昌江縣,陸域面積11.66萬平方公裏,海岸線4234公裏,還包括相應海域。

  《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提出了強化南寧核心輻射帶動,夯實湛江、海口的支撐作用,重點建設環灣濱海地區和南北欽防、湛茂陽城鎮發展軸,提升國土空間利用效率和開發品質,打造“一灣雙軸、一核兩極”的城市群框架:“一灣”即以北海、湛江、海口等城市為支撐的環北部灣沿海地區,“雙軸”即北欽防和湛茂陽城鎮發展軸,“一核”即以南寧為核心城市,“兩極”即以海口和湛江為中心的兩個增長極。

  同時,加強國內區域協作,全面對接珠三角城市群,把向東與珠三角城市群合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強與珠江—西江經濟帶聯動,依托沿海高鐵、南廣高鐵、西江航道以及湛江—廣州客專等綜合性運輸通道,主動承接珠三角城市群的產業、資金、技術轉移和輻射,全面加強在投資、金融、能源水利、生態環保、公共服務等領域的合作。充分利用內地與港澳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CEPA)政策,深化北部灣城市群與港澳的經貿投資合作。

[责任编辑:肖静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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