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盛芳龄 通讯员朱碧枝报道:3月1日下午,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云浮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施行的相关情况。这一云浮市首部实体法的实施,是广东省的首部也是全国在农村生活垃圾范畴方面的首部实体法,其在云浮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云城区委书记江壮宏表示:近年来,云浮市委提出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兴市、特色美市、改革活市、依法治市,全面建设现代生态城市的发展思路,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方面取得初步效果,也积累了一些经验。选择在2016年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立法有“天时”“地利”及“人和”的条件,在积极开展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平安云浮工作的同时,云浮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对农村生态环境投入、整治有坚实的基础,取得了成效。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云浮市委研究同意,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将《云浮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为我市首部地方实体立法项目,目的在于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转运等行为,不断改善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协调条例的立项、调研、起草、审议和报批等各个环节,坚持社会各界参与、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依法有序地推进立法工作的开展。
江壮宏强调:《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云浮市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云浮政府依法行政迈向新阶段的重要标志。要改变几千年沿袭下来农村的生活习惯是个复杂、繁索又耐心细致的工程,要加大资金投入、宣传、执法、督察四个方面的力度,要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理念,抓落实到位。
云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确保条例立法质量的做法,条例出台的意义作用、条例的宣传、实施以及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今年的立法计划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云浮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分为总则、垃圾处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章二十八条。条例已经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通过,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已发布公告,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