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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用法治手段服务改革扩大司法对外合作

2017-03-07
来源:香港商報網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接受本报专访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唐琳、欧阳萍报道:改革创新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部署之一,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多次提到要在多领域继续深化改革。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认为,作为司法机构,法院在改革方面承担着重要的作用,要依靠传统和创新的法治手段,在当前扩大开放的大背景下积极“走出去”,建立对外司法合作,服务当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黄克说,积极服务当前中央不断深化改革的要求,要依靠强化产权司法保护,鼓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新活力。此外,法院还要运用法治手段清理“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推动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妥善审理借贷、保险、融资租赁、房地产纠纷等案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直按照各地市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服务‘两个建成’,譬如柳州市法院开展特色司法服务区域性先进制造业基地、桂林市法院开展特色司法服务国际旅游胜地、河池市法院重点是司法扶贫……”黄克说,只有创新才能更好的服务国家改革需要,通过系列举措,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全年执结率达到89.67%,位居全国前列,今年我们将目标定在新收的案件要执结90%以上,从2018年开始执行案件进入常态化管理。

  重点加强涉外案件审判

  记者注意到,2008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承办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中越部分地方法官研讨会”、“亚太部分地区法官研讨会” 和“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等多项活动,在探索司法对外合作方面行动积极。黄克认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司法实践,需要借鉴和吸收包括东盟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计划今年6月在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会有印度、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等16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或首席大法官或大法官与会,规格空前”黄克透露,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在加强涉外案件、海事海商案件的审判工作,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广西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广西与粤港澳地区的开放合作。

[责任编辑:肖静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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