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史振華報道:12日,由樂山市人民政府主辦,樂山市委宣傳部、樂山市旅遊和體育發展委員會承辦的“四川樂山旅遊全球營銷·成都站”推介活動在成都舉行。推介會上,發布了《樂山市加快旅遊業發展的十條政策》,對實施細則進行解讀,推出一系列充滿魅力的旅遊新產品和形式多樣的展會、節慶活動。
樂山市副市長周倫斌表示,此次發布的《樂山市加快旅遊業發展的十條政策》包括設立旅遊發展基金,建立旅遊投融資公司,實施財政貼息補助,鼓勵多渠道融資,支持旅遊品牌創建,支持旅遊商品研產銷,鼓勵企業開展境外營銷,實施入境旅遊獎勵,培育壯大旅行社,設置樂山旅遊特別貢獻獎等十個方面。為對樂山旅遊做出積極貢獻的各類企業、各界人士,提供了更大的發展空間、更好的政商環境、更多的獲利平台和更優的服務質量。
佛城相望(高路川 攝)
此外,發布會亦推出一系列充滿魅力的旅遊新產品,如:曆史探尋之旅、工業旅遊、遺產旅遊、文化旅遊、鄉村旅遊等特色鮮明的主題旅遊線路。隨著四川國際旅遊交易博覽會、環中國國際公路自行車賽、峨眉國際武術節等賽會品牌的形成,相關旅遊節慶活動蓬勃發展。下半年,第二屆中國茶鄉峨眉山國際茶文化博覽交易會、第八屆四川省鄉村文化旅遊節(夏季)於7月將在樂山舉辦,第四屆四川國際旅遊交易博覽會也將於9月隆重舉行。結合國慶節、中秋節等節慶活動和樂山各地文化、旅遊、體育、美食等資源,推出了主題為“金秋旅遊季·旅博嘉年華”的一系列豐富多彩的旅遊節慶活動。
據了解,近年來,樂山把旅遊業確定為主導產業,明確“四川旅遊首選地”的奮鬥目標,圍繞建設“大峨眉國際度假旅遊目的地、中國國際佛教文化旅遊目的地、國家全域旅遊示范區、全省旅遊商品集散地”四個載體,做好“擴容提質、景城一體、全域旅遊”三篇文章,通過實施“六大行動”,強化“三大保障”,提升旅遊品質,增強發展後勁,加快推動旅遊轉型升級、創新發展。樂山憑借優越的旅遊資源稟賦和良好的發展基礎,形成了有山月、有楓葉、有花海;有詩歌、有音樂、有健康;可登山、可遊船、可禮佛;可觀景、可品茗、可研學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旅遊新產品。
環中國國際公路自行車賽在樂山舉行(高路川 攝)
附:樂山“旅十條”詳解
(一)設立旅遊發展基金。堅持政府引導,按照市場化方式,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合作機構,設立100億元旅遊發展基金,重點支持投資需求大、綜合效益好的旅遊項目建設和旅遊企業做大做強。
(二)建立旅遊投融資公司。建立峨眉山旅遊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和樂山大佛旅遊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發揮旅遊投資運營主體作用,圍繞全市發展重點,引領、推動全市旅遊產業發展。
(三)實施財政貼息補助。對市列重點旅遊項目和小微型企業旅遊項目按相應貸款利率給予財政貼息;對引進國內外知名旅遊集團參與樂山旅遊投資建設的,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提供相關優惠政策。
(四)鼓勵多渠道融資。鼓勵旅遊企業通過資本市場,開展股權、債權融資用於旅遊項目建設,按實給予相應獎補。
(五)支持旅遊品牌創建。對成功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或成功創建國家5A級旅遊景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國家4A級旅遊景區、省級旅遊度假區、五星級酒店等,旅遊接待設施達到條件的給予相應的一次性創建獎補。
(六)支持旅遊商品研產銷。鼓勵在樂山登記注冊旅遊商品企業參展參賽,新獲得國家級獎的給予相應獎勵用於產品的生產推廣。鼓勵樂山特色商品旅遊化,對符合旅遊者購物需求和能傳播旅遊地形象的特色單項商品,按年銷售金額給予獎勵。新設立旅遊綜合性購物點,銷售本地特色旅遊商品達到一定要求的,給予一次性獎補。
(七)鼓勵企業開展境外營銷。鼓勵旅遊企業在境外主要客源地公共媒介投放樂山旅遊產品廣告或開展樂山旅遊宣傳營銷活動的,按標准給予獎補。
(八)實施入境旅遊獎勵。對全年組織前往樂山入境遊客超過1萬人次的旅行社,按照人次排名,對排名前10名的旅行社給予3—30萬元不等的獎勵,獎勵按名次依次遞減3萬元。對組織境外遊客來樂旅遊並駐留一個夜晚以上的旅行社,按組團人數80元/人予以獎勵。
(九)培育壯大旅行社。鼓勵在樂山登記注冊的旅行社兼並重組做大做強,對年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的在樂注冊旅行社,按照該旅行社當年宣傳營銷費用的30%給予獎補,每年不超過200萬元。
(十)設置樂山旅遊特別貢獻獎。每年評選1個團隊特別貢獻獎,給予20萬元的獎勵;評選不超過3名管理類特別貢獻獎,分別給予5萬元的獎勵;評選不超過3名宣傳營銷類特別貢獻獎,分別給予5萬元的獎勵;評選不超過3名決策建議類特別貢獻獎,分別給予5萬元的獎勵;評選不超過10名服務類特別貢獻獎,分別給予2萬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