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陆绍龙报道:近日,横琴新区工商局发布通告,正式向社会公布“横琴新区失信商事主体名单(工商行政管理类第一批)”(下称“首批失信名单”)。首批失信名单涉及3759家商事主体,体现了横琴新区对失信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展示了其打造公平诚信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标志着横琴新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初具雏形。
据了解,首批失信名单涉及3759家商事主体,已通过横琴工商官网、横琴官网、信用横琴网、横琴在线等官方媒体予以披露,并同步推送给全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单位。各有关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失信商事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以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带动市场性、行业性和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加快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
记者了解到,首批失信名单包含三个层级共3759条失信商事主体信息,列明了失信商事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违法失信事实、认定事实的法律文书(文号)、失信程度、认定机关和认定日期等内容。从主体类型上看,涵盖企业、个体户、自然人(法定豁免登记)等主体类型,其中企业3495家,个体户253家,自然人11个。从失信程度上看,分为轻微、较重和严重等三个失信层级,其中被列入轻微失信名单的商事主体51家、较重失信名单3503家、严重失信名单205家。
记者从横琴工商管理局官网上公告上看到,轻微失信商事主体,主要涉及销售“三无”产品被责令改正等轻微违法行为;较重失信商事主体,则以商标侵权、广告违法、不正当竞争、逾期未年报而被行政处罚,以及被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满三年等较重违法行为为主;严重失信商事主体,则集中体现在未办理变更登记擅自改变登记事项被吊销营业执照,提交虚假注册材料骗取公司登记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等严重违法情形。从数据合法性上看,首批失信名单均是在工商部门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基础上,依法进行的失信事实认定以及等级划分,法规政策依据充分、认定程序合法规范,失信名单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可靠性强。
据横琴工商管理局长吴创伟介绍,去年以来,横琴新区先后印发《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失信商事主体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主体失信行为认定及联合惩戒标准规范》以及《横琴新区失信商事主体联合惩戒清单(工商行政管理第一批)》,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建立了“纵到底、横到边”失信商事主体联合惩戒制度体系。公布首批失信名单,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形成实质惩戒和舆论惩戒的综合效应,是全面贯彻落实失信商事主体联合惩戒机制,有效治理商事主体失信行为高发问题,形成诚实守信正确导向的必要手段,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将在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据横琴新区相关负责人称,横琴新区将以此次工商部门公布的失信名单为契机,加快建设失信商事主体名单长效机制,推动各部门定期发布失信名单信息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加快建立全区商事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失信名单精细化、智能化和长效化管理,充分发挥失信联合惩戒的影响力和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