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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严打“高考移民” 终止63人高考报名资格

2017-11-21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近期,福建“高考移民”问题引发关注,陆续有家长在网上发帖,通过呼吁、投诉等方式,建议福建出台政策抑制买房落户的“高考移民”现象。

  针对此现象,11月20日,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分别发表声明,明确严厉打击“高考移民”行为。

  福建省教育厅:已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

  福建省教育厅在声明中表示,为进一步严肃招生考试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已责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再次严格审查2018年高考报名人员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坚决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对有组织进行“高考移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同时,该厅已联合公安部门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格防范、严肃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跨省获取我省高考资格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现425名有异常情况省外考生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声明中表示,福建省历来高度重视禁止“高考移民”,严防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跨省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违规行为。

  在重拳打击之下,一些“高考移民”钻起了福建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等相关政策的空子。最近,福建已发现有异常情况的省外考生,其中武夷山市224人、罗源县95人、清流县74人、永安市29人、宁化县3人。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现武夷山市报名情况出现较大异常,随即派人前往现场核查,发现上述224人中,除161人为购房落户取得当地户籍外,还有63人为中介伙同个别民办高职院校通过不当手段获取落集体户资格。对于这63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终止其高考报名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追究涉事单位、当事人责任。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强调,对于购房落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否则一律不予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一是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1年及以上(从2017年7月1日计起,下同),二是学籍转入福建省并在福建高中阶段学校就读须满1年及以上,三是家长具有福建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须满1年及以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责成各地招生部门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文件要求者,终止其高考报名资格。同时,督促相关县市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杜绝“高考移民”现象。

  对于中介机构有组织地进行“高考移民”违规行为的,有关部门将对其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民办学校有组织地进行“高考移民”违规行为的,教育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严肃惩处;而若有公职人员在户口问题、学籍问题上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甚至参与涉嫌利益输送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表示,对于涉嫌“高考移民”的违规行为,群众可拨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591-86215782。

  (钟锴)

[责任编辑:郑婵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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