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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龙岗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饮用水违法建筑处置任务

2017-12-28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开芝、通讯员曾良、涂斌、赵琳涛、陈灿报报道:2017年岁末,随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某深圳农场内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完毕,标志着龙岗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2009年6月2日之后建设的12处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完毕,实现圆满收官。

  据悉,自深圳市委、市政府部署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以来,龙岗区多举措迅速高效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拆除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拆除处置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95处,处置力度大速度快,拆除量全市第一。

  全面排查,建立违建档案

  龙岗区于2016年12月接到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后,快速研究制定《龙岗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建筑排查建档工作方案》,由龙岗区查违办牵头相关街道对辖区11个一级水源保护区建筑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认,摸清底数,编制形成《龙岗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建筑整改资料汇编》,夯实处置工作基础。

  科学制定方案

  为顺利推动工作,该区制定《龙岗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建筑和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和《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倒排时限,有序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一级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处置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并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处置到位。

  开展专项行动,全力拆除违建

  龙岗区领导亲临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工作,高效推进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建筑整改工作。

  自2016年12月以来龙岗区查违办组织各街道及相关部门在平湖、龙岗、坪地等街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集中统一开展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违建专项拆除行动,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均到现场督导拆除工作。迅速打响龙岗区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拆除攻坚战。行动中一举清拆包括2009年6月2日之后建设的8处在内的42栋违法建筑。

  确保违建“零增量

  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土地范围列入重点巡查路线,开展全天候巡查,加大对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力度。对已拆除违法建筑区域开展“回头看”,杜绝回潮,确保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增违建“零增量”。

  据了解,2018年,龙岗区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有关工作要求,强力推进剩余52处2009年6月2日之前建设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拆除处置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龙岗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吴梓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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