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出台77號文實施細則 馬業有望迎來大發展良機

2018-01-09
來源:第一賽馬網

內蒙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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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要求給把馬業和馬術俱樂部用地“納入地方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划中合理安排”的要求,終于在地方靴子落地了! 

  第一賽馬網今日(1月3日)獲悉,2016年10月,國辦發〔2016〕77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健身休閑產業的指導意見》出台,一年多后,內蒙出台77號文實施細則,對馬業和馬術俱樂部用地、稅收、保險等業內關注的問題進行了回應,內蒙馬業有望迎來大發展的良機。

  據了解,2017年12月13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關于促進現代馬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文件,這是2016年新疆自治區發布《關于加快現代馬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之后,我國第二個省級人民政府發布的關于發展現代馬產業的政府意見。比新疆晚一年問世的內蒙古《意見》從內蒙古自治區馬品種繁育、改良、衍生產品開發與加工、馬匹作用等作了深入探討,對涉馬企業所需人財物、產業項目用地等作出了詳盡的規定,充分體現了作為一個以畜牧為主的農牧業大區推動馬產業復蘇、振興的誠意。  

  《意見》從很多方面指明了未來內蒙古馬產業現代化、產業布局的方向,每一個小項目都指明了相關政府部門的合作與分工。不同于此前的很多政府文件,本次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頒布的《意見》充分尊重國內馬產業現代化現狀,除了對俱樂部、馬產業企業進行多方扶持之外,在強調地方品種資源保護的同時,也尊重大量純血馬存在的事實,要求開展提純復壯蒙古馬等地方品種,同時也推進純血馬繁育。而人才培養和服務體系建設,也將內蒙古定位成為“面向全國的現代馬產業技能型人才輸出基地。” 

  最重磅:財稅、金融、用地三大政策利好力推內蒙馬產業跨越發展

  “安排馬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研究設立馬產業發展基金”、“自治區財政給予一定貼息補助”、“5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開發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發生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一條條、一款款,除了政府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投入資金設立相應的基金的同時,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從政府收入最核心的稅收方面,讓利給內蒙古的馬產業企業,鼓勵他們充分利用現有資金,加快與現代馬產業的對接、加大對馬產品的生產研發,使內蒙古馬產業發展有了更堅實的經濟基礎。而馬主們手上的資金也能夠專款專用,在馬產業現代化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其次,在社會資金的投入和引進方面,除了要求“建立多元化的馬產業融資渠道”、“支持有條件的馬產業企業上市”之外,還要求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提高貸款或授信額度”、“為馬產業提供信貸融資擔保”,更進一步提出“爭取將馬納入畜牧業政策性保險范圍,提高馬產業抗風險能力。”這些金融政策支持,對于馬產業來說,等于一種放水養魚政策。因為近年來內蒙古畜牧業不斷發展,已經成為國內最大的牛羊放牧、生產基地,在牛羊等畜牧產業扶持上有着豐富的發展經驗,進一步將這種扶持擴大到馬產業發展上,內蒙古既有着政策制定的經驗又有着政策執行的經驗。 

  最后,在馬圈人最為關心的用地上,內蒙古自治區政府也給予了最貼心的規定。不止優先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划,並在下達年度計划時給予用地指標支持。

  新政還規定,使用存量建設用地需要受讓的,可在不低于國家最低價格標准政策前提下,享受土地出讓支持政策。對于一些現有俱樂部和已有配套設施的情況下,《意見》也規定,在符合規划、不改變原用途的前提下,可適當增加容積率,且在5年過渡期內不征收土地出讓價款。在《通知》的指導下,現有俱樂部在國有未利用土地進行馬產業項目建設,享受國家有關用地支持政策。

  第一賽馬網獲悉,在國辦發[2016]77文在24條中提出,“優化規划和土地利用政策”方面,積極引導健身休閑產業用地控制規模、科學選址,並將相關用地納入地方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划中合理安排。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划、城鄉規划、環保規划等相關規划的重大健身休閑項目,要本着應保盡保的原則及時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划指標。對使用荒山、荒地、荒灘及石漠化、邊遠海島土地建設的健身休閑項目,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划指標,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相關費用之和的原則確定。

  此規定與內蒙新政對比,可以看出,內蒙新政是國辦發[2016]77文在地方的切實落實,相比國辦發[2016]77文,新政可謂該文變相的實施細則,服務措施更為詳盡和貼心。

  最核心:人才及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由于近年來中國馬產業現代化腳步的逐漸加快,除了引進外來人才充實人才隊伍之外,越來越多人認識到本土人才培養和現代馬醫學的重要性,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的《意見》也指出:“以‘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的培訓方式,打造馬產業高層次管理隊伍。”要求以人才培養的校企合作、“引進或借鑒國外先進教學體系”等方式,設立“運動馬學院,開展現代馬產業人才培養,”以達成“逐步將我區建成面向全國的現代馬產業技能型人才輸出基地。”  

  在提高馬產業科研水平和應變能力上,《意見》在要求建立高端、重點合作研究的同時,也要求加大產學研合作,以期達到“發揮基礎研究、技術师范及成果轉化作用,面向社會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技術成果轉化的效果。對于馬匹健康,也要求建立馬疫病防控體系,研發馬屬動物專用藥品、疫苗等,“面向社會批量化生產”,“培養和建立全科馬獸醫臨床診療隊伍……逐步建立有地區特色的馬福利規則……”甚至要“探索建立馬匹無疫區,為馬匹跨區域流動開設綠色通道。”  

  《意見》中對于服務體系另一重要舉措就是“建立馬產業數據庫,提供品種登記、科技指導、產品信息、人才交流等服務。”也提出要建立專業網站,提供包括“賽事組織、產品推介、馬匹租賃、種馬供應等服務。”對于人才及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第一賽馬網小編在閱讀這部分內容的時候,能夠感受到《意見》的內容確實是經過長久調研、深思熟慮的結晶,能夠充分尊重馬產業發展現狀,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對內蒙古馬產業現代化發展有着至關重要的作用。 

  最實際:馬產品加工、馬競技和旅游休閑產業融合

  解放初期,中國北方經過一段時間的恢復和倡導,內蒙古和新疆兩地曾經出現過大規模的馬匹繁育活動,也得到了豐碩的成果:人才隊伍的擴大、馬匹存欄量的飛躍發展、各種涉馬文化的挖掘和傳承。但隨着現代交通工具的不斷普及,馬匹的作用受到廣泛的質疑,特別是城市大型化和汽車的親民化之后,馬匹在日常的使用空間更是受到很大的壓縮。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牧民進城打工、馬產業從業人員另謀他路,使北方的馬產業受到很大的沖擊,其根本原因就是養馬出路在哪里?很多人都不知道。這次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頒布《意見》就提出了鮮明的看法,“開展高端養生系列馬產品研發”、“積極發展馬競技體育產業”、“推進馬產業與旅游休閑產業深度融合”。  

  在馬產品生產加工方面,《意見》指出扶持“龍頭企業”,鼓勵開展產品研發,“充分挖掘馬產品使用、藥用及保健價值。”從馬匹的肉用和乳用等方面,“延伸產業鏈條、提高附加值”,並且要與蒙醫、蒙藥相結合。同時要求政府制定和完善標准,做好指導和管理,企業則需要增加品牌意識,通過上表、品牌的創建,進一步打造內蒙古馬產品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在競技體育用馬方面,除了通過創新發展民族傳統體育賽事、舉辦馬產業博覽會、鼓勵發展馬文化演藝產業之外,還要求按照國際標准改造和完善“大型賽馬和馬術表演活動場所,積極創辦和引入國內一流,國際矚目的品牌賽事。”將馬匹從演藝、文化傳承、民族賽事、國際賽事的方方面面的作用點出,並對內蒙古自產馬匹在這些項目中發揮的作用寄予厚望。在于旅游休閑產業方面,《意見》希望通過休閑觀光馬道、馬文化旅游體驗基地、馬主題公園等方式,“為群眾提供多元化休閑娛樂和健身方式”。除了這些政府主導的模式,《意見》也建議政府“鼓勵和引導企業、農牧民圍繞旅游景點開展野外騎乘等經營性活動,培育新的消費熱點。”  

  接地氣:既強調地方品種保護又推進純種繁育 

  作為馬產業最核心也最基本的元素,馬一直是內蒙古地區最具代表性的文化符號和傳承載體,蒙古馬更因作為成吉思汗征服世界的工具而揚名海內外。在現代交通工具的沖擊下,馬逐漸淡出人們的生活,作為一代名馬的蒙古馬如何傳承和發展,進而在內蒙古的馬產業現代化中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成為所有生活在內蒙古地區人們心中最沉重的包袱。很多在內蒙經營俱樂部的馬主和企業家們或許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很多外國人特別是歐洲人,到內蒙古的馬術俱樂部,要求騎乘的不是高大的純血馬、溫血馬,也不是漂亮的阿拉伯、汗血馬,而是矮小粗壯的蒙古馬,這都因為他們心中那不能抹去的成吉思汗印記。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出台的《意見》,充分體現了對蒙古馬提純復壯的重視,除了要求啟動品種保護工程,開展資源普查,建立健全登記管理制度之外,還要求“在蒙古馬等地方品種集中分布區,建立完善保護種場、保護區並建立核心群,開展提純復壯工作。”同事要求建立基因庫,開展基因測序、質量檢測和品種認定。目的是“使我區成為國家內蒙古等地方品種遺傳資源保護和研究中心。”  

  除了地方品種的保護和研究,《意見》對馬匹改良、純血馬繁育、選育等方面也作了一些規定。特別要求“加強種馬進出口管理,科學評價引進種馬的生產性能,防止低水平重復引種。”通過定向培養、改良,引入國外優良專用品種開展純種繁育和改良,最終“實現高端馬本土化目標。” (第一賽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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