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 吴彩彤报道:1月17日下午,省政府在海口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海南环保督察整改进展等情况。据透露,自去年8月10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海南开展督察以来,海南省主动作为、立行立改,截至2018年1月12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海南的2427件信访件中,海南已办结信访件2078件,办结率为85.62%,责令整改1793家,立案处罚648家,罚款3922万余元,立案侦查19件,拘留49人;约谈409人,问责295人。同时,根据省委书记刘赐贵有关“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的要求,全省上下狠抓环保督察“黄金机遇期”,通过自查发现环境保护具体问题3590件并实施整改,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反馈督察意见后,海南省立即采取行动,逐级落实责任,围绕反馈意见全面推进整改。
一是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去年12月23日反馈会召开当天,海南省委、省政府即决定成立海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刘赐贵、省长沈晓明分别担任组长和第一副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超峰担任常务副组长,相关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各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9宗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海南成立了9个调查组,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为副组长,从各相关厅局抽调厅级干部和业务骨干作为成员,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逐一厘清责任,严肃问责追责。
二是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按照1月20日前上报国务院的时间要求倒排节点,调集精干力量加班加点组织制定整改方案。通过认真对照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出4大类共56条整改措施清单,并逐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单位等,确保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
三是立即暂停违法违规项目。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项目,省政府要求各市县立即实施“双暂停”,即在建项目暂停建设;房地产项目暂停销售和宣传,其他酒店、餐饮、旅游、娱乐等经营类项目暂停营业。目前,各有关市县已将“双暂停”要求落实到位。
四是分门别类依法处置。对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项目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立案查处一批、立即拆除一批、停止建设一批、后续处理一批。各部门、各市县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不拖不等,成熟一个整改一个。三亚市三亚河口小洲岛房地产项目十几层的填海违建已经拆除,对面的凤凰岛项目也正在落实修复保护三亚湾沙滩、改善周边水质等整改措施。2017年12月31日,刘赐贵赴三亚市检查反馈意见和移交案件的整改落实情况,现场督导上述两个项目的整改工作。沈晓明赴海口美舍河等河段现场巡查指导河长制落实和城镇内河(湖)污染治理工作,要求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抓紧推动河长制在全省全面落实,努力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今年的1月8日,毛超峰率省工作组,到万宁市督导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移交案件的整改落实情况,现场督导日月湾人工岛项目、万宁青皮林保护区内相关项目的整改工作,强调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把整改责任落到实处,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
回顾2017年环境执法工作,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我省环保任务依然艰巨。必须清醒地看到,虽然我省整体生态环境保持优良,但是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因开发过度、保护不力已经遭到损害和破坏,而且短期内难以恢复;部分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不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甚至损害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依然存在。2018年,我们将依法履职,严格执法,继续守护好海南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一是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着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衔接机制,集中力量查办未批先建,篡改或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二是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健全环境守法体系。在今后的三年里,不断推动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使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三是建立完善污染源监管平台,强化环境监管工作。对全省范围内的重点行业进行逐一检查,摸清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完善企业“一厂一档”信息,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快速发展。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毛东利表示,下一步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二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审视、深刻反思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产生的根源,充分运用督察成果,努力把督察整改转化为解决环保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改善环境治理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改进体制机制的强大动力,全面加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海南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