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宝云报道:7日,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常艳玲在介绍“积极推进税制改革,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情况时表示,自2013年开展试点以来,陕西省营改增试点税制过渡平稳,减税面逐步扩大,全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累计减税195亿元。涉及交通运输、建筑、金融等多个试点企业,有力支撑了陕西省实体经济发展。
常艳玲介绍,营改增试点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1994年以来最为重大的一次税制改革。经过五年改革试点,成效显著,减税额逐年增多,直接减轻了纳税人负担,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了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2013年8月至2017年12月,陕西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累计减税195亿元。营改增试点的减税效应,实实在在增加了企业利润,使每一个企业受益,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截至2017年12月底,陕西省试点纳税人约50万户,较全面实施营改增初期增加了15万户,月均增加7700余户。
环保税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
据悉,环保税是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绿色税种,有利于提高排污企业环保意识,倒逼企业治污减排,其环保意义大于财政意义。今年1季度,陕西省有1935户纳税人,共计申报税款约5500万元,较上年同期排污费基本持平,略有下降。纳税人的环保意识正在增强,企业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在不断加大。
2017年1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还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北京、山东、四川、陕西等九个省市纳入第二批试点范围。目地在于发挥税收杠杆作用,调节水需求,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